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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RYPTO / FIELD GUIDE

台灣虛擬資產法規與登記

按官方文本整理監理狀態,分開呈現公布日、施行狀態、草案與登記資料。

法規與登記最後核對 2026.10.30整體內容基準 2026.10.30來源資料變更日期 依各紀錄標示

先分清楚法規的狀態

既有紀錄顯示《虛擬資產服務法》於 2026 年 7 月 22 日公布,尚未施行,施行日期仍待訂定。現行洗錢防制規定與修正草案應另外閱讀;不能把草案文字當作已生效的義務。

登記名單說明什麼

證期局 2026 年 10 月 28 日更新的名單列有 11 家完成洗錢防制登記的業者。這份名單不等於尚未施行專法下的許可證照,也不代表每項產品或資產都獲主管機關保證。

把核對日期與變更日期分開

本站法規與登記資料最後整體核對日為 2026 年 10 月 14 日;既有整體內容基準仍為 9 月 30 日。來源沒有實質變更時,核對紀錄可以更新,但不應把公告日、公布日或原紀錄日期改成今天。

原始來源

金管會法規系統 證期局 VASP 登記名單

03 / TAIWAN / POLICY

一份公告,一個明確狀態。

把公布、施行與草案分開閱讀。資料日期保留在每一則紀錄上。

已公布 · 尚未施行

虛擬資產服務法

公布日 2026.07.22 / 施行日期尚待訂定

閱讀正式文本

新公告依發布日加入,既有解釋令與原紀錄日期分開保留。

登記名單
金管會證期局

VASP 洗錢防制登記名單更新:仍為 11 家

10/28 更新名單仍列 11 家完成洗錢防制登記業者,含 9/24 完成登記的 BitstreetX/三川通證股份有限公司(統編 90607767);名單更新日與登記日不同。這是洗錢防制登記資訊,不等於尚未施行專法的許可證照。

原紀錄核對日 2026-10-30
現行規定
金管會

修正發布虛擬資產洗錢防制辦法第 7、14、18 條

115 年 10 月 20 日金管證券字第1150384529號令修正發布第 7、14、18 條,依修正後第 18 條第 2 項自發布日施行。轉出方應取得並立即安全提供轉出人及接收人必要資訊;移轉價值逾新臺幣 3 萬元時,另須包括出生日期、住所地址或官方辨識編號等資訊,接收方並須核對接收人姓名或名稱及錢包資訊。第 7 條第 1 項至第 3 項的適用範圍及期程,由中華民國虛擬通貨商業同業公會訂定並報金管會核定。

原紀錄核對日 2026-10-30
稅務說明 · 既有解釋令
財政部南區國稅局

虛擬資產與穩定幣營業稅說明:銷售、服務費與 NFT 分別判讀

10/14 發布的說明引用 9/3 解釋令:營業人銷售法定虛擬資產及穩定幣不在營業稅課稅範圍;相關服務費、手續費,以及營業人銷售 NFT 或持 NFT 交換貨物/勞務,仍依法課徵營業稅。本說明不表示所得稅全面免稅,也不代表專法已施行。

原紀錄核對日 2026-10-14引用解釋令日 2026-09-03 · 公告發布日 2026-10-14
試辦申請
金管會/行政院官方轉載

金管會開放銀行申請試辦存款代幣業務

9/22 開放銀行依「金融業申請業務試辦作業要點」申請試辦。存款代幣的法律性質仍屬銀行存款;開放申請不等於個別銀行已獲核准,也不代表虛擬資產服務法已施行。

原紀錄核對日 2026-10-02
現行規定
財政部

虛擬資產與穩定幣銷售的營業稅解釋

營業人銷售法定虛擬資產及穩定幣,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;提供服務收取的手續費、服務費及 NFT 銷售仍依法課徵營業稅。此公告不代表所得稅全面免稅。

原紀錄核對日 2026-09-30
了解核對日期與資料變更日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