虛擬資產與穩定幣營業稅說明:銷售、服務費與 NFT 分別判讀
10/14 發布的說明引用 9/3 解釋令:營業人銷售法定虛擬資產及穩定幣不在營業稅課稅範圍;相關服務費、手續費,以及營業人銷售 NFT 或持 NFT 交換貨物/勞務,仍依法課徵營業稅。本說明不表示所得稅全面免稅,也不代表專法已施行。
原紀錄核對日 2026-10-14引用解釋令日 2026-09-03 · 公告發布日 2026-10-1401 / START HERE
BEFORE YOU START
這份清單幫你整理需要查閱的資訊。
勾選是個人閱讀紀錄,並非安全認證。
03 / TAIWAN / POLICY
把公布、施行與草案分開閱讀。資料日期保留在每一則紀錄上。
公布日 2026.07.22 / 施行日期尚待訂定
新公告依發布日加入,既有解釋令與原紀錄日期分開保留。
10/14 發布的說明引用 9/3 解釋令:營業人銷售法定虛擬資產及穩定幣不在營業稅課稅範圍;相關服務費、手續費,以及營業人銷售 NFT 或持 NFT 交換貨物/勞務,仍依法課徵營業稅。本說明不表示所得稅全面免稅,也不代表專法已施行。
原紀錄核對日 2026-10-14引用解釋令日 2026-09-03 · 公告發布日 2026-10-149/29 公開名單新增 BitstreetX/三川通證股份有限公司(統編 90607767),9/24 完成登記。這是洗錢防制登記資訊,不等於尚未施行專法的許可證照。
原紀錄核對日 2026-09-309/22 開放銀行依「金融業申請業務試辦作業要點」申請試辦。存款代幣的法律性質仍屬銀行存款;開放申請不等於個別銀行已獲核准,也不代表虛擬資產服務法已施行。
原紀錄核對日 2026-10-02營業人銷售法定虛擬資產及穩定幣,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;提供服務收取的手續費、服務費及 NFT 銷售仍依法課徵營業稅。此公告不代表所得稅全面免稅。
原紀錄核對日 2026-09-30115 年 8 月 13 日公告,預告至 9 月 14 日。此案是修正草案;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,現行辦法沿革未顯示此次修正已正式發布施行。
原紀錄核對日 2026-09-30金管會說明將參考國際建議修正洗錢防制辦法並進行預告;此時屬規劃,不能視為新規已施行。
原紀錄核對日 2026-09-2404 / READING NOTES
「穩定」描述的是維持價格的目標。應另外查閱發行方、儲備與贖回安排;名稱本身不能保證資產價值或可隨時贖回。
不是。既有官方公告說明,銀行存款代幣的法律性質仍屬銀行存款。開放銀行申請試辦,也不等於某家銀行或某項產品已獲核准。
應分開查閱公布日期與施行規定。已公布、已施行及草案是不同狀態,實際義務以正式文本與主管機關公告為準。
05 / BACK TO THE SOURCE
法規狀態、登記名單與資產性質,優先查閱官方來源。